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5年4月15日至19日;
网址: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其中学习简历由中学开始填写。
2、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4月23日至2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咸阳路8号;
资格初审具体安排详见单位网站通知。
应聘人员需携带以下材料:
(1)应聘软件专业教研员岗位需带:毕业生推荐表、成绩单、学生证、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职业教育理论研究员岗位需带:
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户口迁往就读大学的,携带大学集体户口页或学校毕业生管理部门出具的集体户口证明)、身份证、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能充分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
a.论著目录,论文目录应包括作者排名、题目、杂志或会议名称;著作目录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
b.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论文收录情况主要统计国际上著名的检索工具,如SCI、EI等,主要提供被收录论文检索号及其总数,可在论文目录中注明;
c.重要获奖情况,包括奖项名称、级别、年度、本人排名和获奖证书复印件;
d.主持完成的研究项目。包括项目名称、研究意义、本人作用、项目来源和经费;
e.主要代表性论著,可用复印件。
资格原件符合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审核,审核结果于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到本人。
通过初核人员请根据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按时完成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进入考试环节;未通过初核人员不得参加考试。招聘岗位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试(2015年5月)
1、笔试:
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我校进行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和综合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不指定参考用书。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天津职教教研网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若出现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学校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面试分三部分进行:
一是无领导小组讨论,进入面试的考生,依据现场命题展开讨论,由考官根据考生现场表现给出分数;二是应聘教研员的人员要模拟授课,考生将我中心提前通知并事先准备的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讲授。应聘研究员的人员要阐述工作设想、预期目标以及单位配套条件要求等,由考官根据表现情况给出分数;三是答辩,考生回答综合素质考察组的考官提出的问题,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给出分数。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按照三部分成绩3:5:2的比例合成面试成绩。
3、计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考试成绩确定后,在信息发布范围内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2015年5月)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在我中心指定的市三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单位可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